斯坦福博士“上岸”乡镇:怒其不争还是尊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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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念一人 2024-6-5 13: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乌尔里希·贝克等人提出的个体化命题指出,人们被要求甚至被迫去追求属于自己的生活(to live a life of one’s own),这构成了第二现代性时代个体化的四个基本特征之一。贝克夫妇也常以名词化的形式——“自己的生活”(a life of one’s own)表述同一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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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关键概念在他们的合著《个体化》中文版里被翻译成“为自己而活”(to live for yourself)。这样的译法虽然符合本土表达习惯,但却有悖于作者的原意。更值得注意的是,“为自己而活”的本土内涵经个体化理论加持后,得到迅速传播和广泛接受,在国内几乎所有关于个体化的学术研究中占据了重要位置,并通过各种媒体和自媒体成为公共话语讨论的关键词之一。

个体化命题在过去十年间的传播,在很大程度上也是拜这个创造性的翻译错误所赐,堪称“郢书燕说”的当代演绎。这虽然未必无益,却未必无损。本文将分析“为自己而活”这个创造性误译的得与失,指出“自己的活法”才是既忠实于原文又本土化的翻译。通过探讨“为自己而活”以讹传讹背后的文化原因,笔者试图揭示特定文化语境下个体主体性和人格建构对于个体化进程的影响力,以及个体化命题的本土化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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