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里希·贝克等人提出的个体化命题指出,人们被要求甚至被迫去追求属于自己的生活(to live a life of one’s own),这构成了第二现代性时代个体化的四个基本特征之一。贝克夫妇也常以名词化的形式——“自己的生活”(a life of one’s own)表述同一意思。
这个关键概念在他们的合著《个体化》中文版里被翻译成“为自己而活”(to live for yourself)。这样的译法虽然符合本土表达习惯,但却有悖于作者的原意。更值得注意的是,“为自己而活”的本土内涵经个体化理论加持后,得到迅速传播和广泛接受,在国内几乎所有关于个体化的学术研究中占据了重要位置,并通过各种媒体和自媒体成为公共话语讨论的关键词之一。